2015年6月4日,歐盟公報(OJ)發(fā)布RoHS2.0修訂指令(EU)2015/863,正式將DEHP、BBP、DBP、DIBP列入附錄II限制物質清單中,至此附錄II共有十項強制管控物質。
詳見下表:限制物質(質量分數)鉛(Pb)0.1(Hg)0.1鎘(Cd)0.01六價鉻(CrVI)0.1多溴(PBB)0.1多溴醚(PBDE)0.1鄰苯二甲酸二(2-己基)酯(DEHP)0.1鄰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0.1鄰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0.1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0.1 此修訂指令發(fā)布后,歐盟各成員國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將此指令轉為各國的法規(guī)并執(zhí)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輸歐電子電器產品(除和監(jiān)控設備)均需滿足該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設備(包括體外設備)和監(jiān)控設備(包括工業(yè)監(jiān)控設備)也將納入該管控范圍。此外,已屬REACH附件XVII第51條鄰苯管控的玩具產品將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注:
一、新增的四種鄰苯二甲酸鹽管控的實施日期:考慮到企業(yè)滿足新的有害物質要求需要一定時間,所以(EU)2015/863中規(guī)定了相應的過渡期:所有電子電器產品(除設備和監(jiān)控儀器)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滿足新要求,設備和監(jiān)控儀器自2021年7月22日起需滿足新要求。
二、RoHS指令變化解讀:
1.DEHP、BBP、DBP及DIBP的限值要求并不適用于在2019年7月22日之前在市場上出售的電纜或者用于電子電氣設備(EEE)的維修、重復使用及功能性更新亦或是性能升級改造的備用零配件,同時并不適用于在2021年7月22日之前在市場上出售的設備和監(jiān)控設備。
2.DEHP、BBP及DBP的限值要求并不適用于那些已經受到歐盟法規(guī)No1907/2006(REACH)附錄XVII條目51條中對DEHP、BBP及DBP相關限制的玩具。
3.刪除了之前RoHS2.0中的六溴環(huán)十二烷HBCDD,是由于歐委會認為該物質不屬于RoHS指令的規(guī)管范圍,且該物質已屬于《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的范疇;根據檢測機構大量測試數據顯示,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作為增塑劑在電子電氣產品中使用廣泛,可能存在于電線電纜、塑料、油漆油墨等各種材料中。聚氯乙烯材料(PVC)更是目前檢出含有鄰苯二甲酸酯的材料重災區(qū),應該引起企業(yè)的高度關注。PVC材質目前仍然屬于材料界使用較廣泛的材質,更多企業(yè)因考慮到替換PVC材料的成本上升而沒有提前改善,按照近的RoHS鄰苯執(zhí)行時間,企業(yè)雖然還有3年的時間來應對此次RoHS的改變,但是考慮到電子產品的供應鏈傳遞及工藝改進,這都將耗費一定的時間,部分企業(yè)可能會縮短對于供應商在產品均一材料中的限制使用的時間節(jié)點。提早改善工藝,尋找新型環(huán)保增塑劑作為替代物將成為應對RoHS的鄰苯二甲酸酯新要求的解決方案。
應用領域
1、工業(yè)領域:紡織,電子電器,塑膠,化妝品
2、食品安全:農殘留,香精香料,添加劑,包裝材料
3、環(huán)境保護:大氣,水質,土壤,固體廢棄物
4、生物醫(yī):制廠,物檢測
5、石油化工:煉油廠,化工廠
6、公檢法系統:偵,物,鑒定物證
指令介紹
RoHS2.0是舊RoHS的升級版本。新RoHS和舊RoHS的差別。
舊RoHS為2002/95/EC指令 只有RoHS檢測 自愿性,買家要求
新RoHS為2011/65/EU指令 屬于CE認證的一部份 直接進入歐洲產品需要有RoHS2.0認證(CE-RoHS認證),新RoHS有RoHS檢測+RoHS認證(RoHS證書+RoHS測試報告)
新指令2011/65/EU(ROHS 2.0)以取代2002/95/EC 新指令將于20天后(即2011年7月21日)生效。(注意!此
新RoHS證書樣板2011/65/EU指令CE證書樣板
新RoHS證書樣板2011/65/EU指令CE證書樣板
處所指的"生效"是指RoHS2.0指令對各歐盟成員國從2011年7月21日開始生效,各成員國必須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的時間內完成把RoHS2.0指令轉換能各成員國內部法規(guī)的工作!而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這段轉換期,各企業(yè)仍只需遵守2002/95/EC指令。)
1、背景
2013年1月3日起指令2002/95/EC將會被廢除,盟國必須于2013年1月2日前將指令2011/65/EU更新到當地法律。 2011/65/EU 主要內容概括如下: 1.產品范圍 闡明了指令管控范圍和相關定義,將管控產品范圍擴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 — 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類產品設備、第9類產品監(jiān)控設備; — 第11類產品:不被1~10類產品涵蓋的其他所有電子電氣設備,包括線纜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質 雖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但選定4種有有害物質(DIBP、DEHP、DBP和BBP)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 3.CE標志要求 將電子電氣設備ROHS符合性納入CE標志要求。生產者在張貼CE標識時應確保產品符合ROHS并準備相應的聲明和技術文檔。 4.過渡期規(guī)定 為使新納入ROHS 2.0管控產品的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過渡期。
2起源
— 設備和監(jiān)控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4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 體外診斷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6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 工業(yè)監(jiān)控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9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 其它新納入ROHS2.0管控的產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5.豁免機制 采納現有豁免條款并針對和監(jiān)控設備提出了20項新豁免,同時針對產品類別規(guī)定了不同的豁免長有效期: — 2002/95/EC原先管控的8大類產品和第11類產品的豁免有效期長為5年; — 而第8類和第9類產品豁免有效期長為7年。 6.增加市場監(jiān)督條款 引入統一的產品符合性評估要求和市場監(jiān)督機制。通過嚴格且統一的市場監(jiān)管來減少市場不不符合產品的數量,從而有效地達成指令目標。 相關生產商應該深刻理解指令要求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以確保產品符合ROHS2.0提出的新要求。
范圍
設備:ROHS 2.0與其它限用物質要求
● 2011年7月1日,ROHS 2.0(2011/65/EU)正式在歐盟公報上發(fā)布,并將于20天后正式生效。
● 相對原ROHS指令2002/95/EC,ROHS 2.0的一大變化在于其將包括設備在內的所有電子電氣產品納入管控范圍。
● 考慮到ROHS 2.0對設備提出的新要求,世界知名器械制造商G公司和P公司已開始對ROHS及其它限用物質展開排查和管控。
ROHS 2.0主要內容如下:
— 闡明了指令管控范圍和相關定義:
— 將及監(jiān)控設備納入ROHS管控范圍;
— 增加第11類產品,即不被原先10類產品涵蓋的其他電子電氣設備;
— 雖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但選定4種有有害物質(HBCCD、DEHP、DBP和BBP)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 — 將電子電氣設備ROHS符合性納入CE標識要求。
ROHS 2.0管控的設備包括:
— 利用電能工作且符合歐盟指令93/42/EEC 療設備定義的設備;
— 利用電能工作且符合歐盟指令98/79/EC中體外設備定義的設備。
Rosh認證RoHS2.0新標準
2011/65/EU主要內容概括如下:
1.產品范圍闡明了指令管控范圍和相關定義,將管控產品范圍擴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包括被2002/95/EC豁免的第8類產品設備、第9類產品監(jiān)控設備;—第11類產品:不被1~10類產品涵蓋的其他所有電子電氣設備,包括線纜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質雖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但選定4種有有害物質(HBCDD、DEHP、DBP和BBP)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
3.CE標志要求將電子電氣設備ROHS符合性納入CE標志要求。生產者在張貼CE標識時應確保產品符合ROHS并準備相應的聲明和技術文檔。
4.過渡期規(guī)定為使新納入ROHS2.0管控產品的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ROHS2.0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過渡期。
新指令2011/65/EU(ROHS2.0)以取代2002/95/EC新指令將于20天后(即2011年7月21日)生效。
生效是指RoHS2.0指令對各歐盟成員國從2011年7月21日開始生效,各成員國必須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的時間內完成把RoHS2.0指令轉換能各成員國內部法規(guī)的工作!而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這段轉換期,各企業(yè)仍只需遵守2002/95/EC指令。
RoHS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在歐盟市場銷售含有鉛、鎘、、六價鉻、多溴、多溴醚等六種有害物質的電子電氣設備。
RoHS2.0實際是RoHS指令的修正版,俗稱RoHS2.0
RoHS2.0進行修改的決議,相對于2002/95/EC指令具體修改內容如下:
1.確定了產品范圍,將器械、監(jiān)控器材納入RoHS管控,并對其歸入RoHS提出了階段性步驟,對器械和監(jiān)控器材特別增加了20條豁免;器械和監(jiān)控設備的管控從2014-1-1日開始,其中體外診斷設備從2016-1-1日開始;工業(yè)監(jiān)控設備從2019-1-1日開始;植入體內的設備暫不作要求,2020年會進行審查。
2.修改了豁免程序,規(guī)定豁免的長有效期為4年,長有18個月的寬限期。通過附加社會經濟學標準批準某項豁免,要求申請人在申請豁免前分析替代品,將RoHS豁免與REACH授權相適應。
3.建立了明確的市場監(jiān)管。
4.擬增加4種限制物質,并與REACH的限制條款相適應。這4種物質具體如下:
(1)六溴環(huán)十二烷(HBCCD)
(2)鄰苯二甲酸二(2-己基)酯(DEHP)
(3)鄰苯二甲酸苯基丁酯(BBP)
(4)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ROHS2.0與ROHS1.0的區(qū)別
1、新舊RoHS指令受限有害物質有何區(qū)別?
舊版RoHS1.0指令限制物質包括:鉛、鎘、、六價鉻、多溴、多溴二苯醚六項;
新版RoHS2.0指令限制物質在舊指令基礎上增加了四類增塑劑產品,包括:DEHP(鄰苯二甲酸二(2-)己酯)、BBP(鄰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D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IB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四項鄰苯類物質,至此RoHS受限物質清單更新至10項。
2、RoHS2.0指令對于四項鄰苯類物質的限制時間為何時?
新增的四種鄰苯二甲酸鹽管控的實施日期:
一般電子電器設備過渡期至2019年7月22日
設備及監(jiān)控設備的過渡期至2021年7月22日
已屬REACH附件XVII鄰苯管控的玩具產品將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3、各國對RoHS指令有何要求?
20/50:電氣設備環(huán)保設計法案》(EDEE法案)
H.R.2420:《電子廢棄物再生法案》(20以及其修訂案50)
4、RoHS指令的測試標準是什么?
RoHS指令的測試標準是UpdatingIEC62321,此標準已更新至2013版,將的單一標準拆分為一系列標準,同時導入新的測試方法或儀器。
5、RoHS2.0與REACH、WEEE有何關系?
1)RoHS2.0與REACH的關系:
RoHS2.0與REACH是兩部不同的法規(guī)/指令,彼此互不影響實施,但當出現重疊部分的時候,需要按照更嚴格的方式對物質進行管控。
2)RoHS2.0與WEEE的關系:
RoHS2.0與WEEE指令均是針對電子電氣產品的實施指令,WEEE主要對電子電氣產品報廢時的選擇性處理、分類收集及回收率等進行了規(guī)定要求,其無閾值限制,但要求管轄范圍內的電子電氣產品需要貼有垃圾桶標志,并按照要求進行注冊并接受檢查和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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